越通社河内——3月11日,泰国宪法法院批准了国会提交的修宪案,但要举行两次修宪公投。
泰国宪法法院在判决中强调,泰国众议院和参议院的立法者均具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和义务。但是,该裁决指出,应该举行一次全民公决,以确定民众是否支持修宪。
如果民众在第一次全民公投中支持修宪,则将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其最初任务是修改宪法。其后,将举行第二次全民公投,以对通过或拒绝修宪条款。
由人民力量党领导的执政联盟和以为泰党为首的反对派已提议修改2017年宪法,从而获得更加民主和更加简便”的宪法。
预计从3月17日起,泰国国会将召开非常会议,讨论修宪事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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