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院:泰国大选可被推迟

1月24日,泰国政府宣布采用新措施旨在应对游行示威活动造成秩序混乱。在看守政府逐渐失去了忍耐力的背景下,这个举动被视为针对反政府示威者领袖。
1月24日,泰国政府宣布采用新措施旨在应对游行示威活动造成秩序混乱。在看守政府逐渐失去了忍耐力的背景下,这个举动被视为针对反政府示威者领袖。

在刚公布的六项 新措施中,包括禁止5人及5人以上集会、授予维和中心实施紧急状态令权利等。按规定,维和中心有权颁布有关在一些路段禁止行走,在一些办公楼禁止使用等命令,或宣布限制公众行为的任何理由等。该中心有权指导军队及警察实施各项维护安全措施。

从22日开始,泰国首都曼谷和周边省份实施为期60天的紧急状态法。然而,反政府示威者领袖宣布不遵守上述法令,并表示泰国政府实施紧急状态法是违宪的。示威者甚至还呼吁逮捕英拉总理。

另一个方面,越通社驻曼谷记者报道,1月24日,泰国宪法法庭宣布预计于2月2日举行的大选可被推迟。这一动态被视为使泰国政治动荡局势降温的措施。此外,法院官员一致同意英拉总理和泰国选举委员会主席素帕猜需进行商讨,以制定大选时间的新法令。

据泰国选举委员会主席素帕猜,预计于2月2日举行的大选可被推迟至少3个月后。他认为,宪法法庭的判决是解决当前局势的有效措施,是泰国政府的出路,为推迟大选创造法律基础。按泰国宪法的规定,一个大选最早应在总理宣布解散国会60天后举行的。

目前,泰国仍为1月26日举行的大选提前投票做准备。选举委员会透露,已有200万名选民注册参加上述大选提前投票。曼谷大学最近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000多人中,80%受访者认为他们将于2月2日实施自己的选举权利。(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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