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再成立四个新特别经济走廊

以泰国总理巴育·占奥差为主席的经济特区政策委员会5月5日批准了与东部经济走廊(EEC)类似的四个新特别经济走廊,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并按区域收入水平划分。
泰国再成立四个新特别经济走廊 ảnh 1泰国首都曼谷。图自AFP/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以泰国总理巴育·占奥差为主席的经济特区政策委员会5月5日批准了与东部经济走廊(EEC)类似的四个新特别经济走廊,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并按区域收入水平划分。

据泰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NESDC)秘书长达努查·皮查亚南(Danucha Pichayanan)的介绍,该区域包括北部经济走廊(NEC)、东北经济走廊(NEEC)、中西经济走廊(CWEC)和南部经济走廊等。

北部经济走廊覆盖泰国北部的清迈府(Chiang Mai)、清莱府(Chiang Rai)、南奔府(Lamphun)、南邦府(Lampang)四个府,该走廊被指定为以兰纳文化为基础的创新创意经济生产基地。

东北经济走廊覆盖孔敬(Khon Kaen)、乌隆(Udon Thani)、呵叻(Nakhon Ratchasima)和廊开(Nong Khai)等府份。该走廊有望成为生物经济和供应链的生产基地。

中西经济走廊覆盖大城、佛统、素攀武里和北碧等府份。该经济走廊将发展成为农业、旅游和高科技的生产基地,连接中西经济走廊与首都曼谷和东部经济走廊。

南部经济走廊覆盖春蓬、拉廊、素叻他尼和那空是贪玛叻等府份。该经济走廊将发展成为南部经济、贸易和后勤中心,连接安达曼海、泰国湾与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等国家。该区域将促进生物经济、农业经营和旅游等领域的发展。(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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