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泰国曼谷——越通社驻泰国记者援引泰国劳工部11月30日的公报称,该国政府将从2015年12月1日至30日开始接受越南劳工登记并为越劳签发劳工证。
为了获取劳工证,越南劳工需满足以下条件:必有护照原件,2015年8月10日前合法入境泰国但签证到期的越南劳工进行报名注册后(从2015年12月1日)可以旅居泰国,劳工必有雇佣者及劳动合同。
在越南驻泰国大使馆11月30日与泰国劳工部就业厅进行磋商上,泰国劳工部就业厅厅长阿拉克(ArakPommanee)承诺,若30天内越南劳工登记工作尚未完成,泰国劳工部将为越南劳工再延期30天。
更多资讯可登陆越南驻泰国大使馆网站www.vietnamembassy-thailand.org和www.facebook.com/VNEMBKK或越南驻泰国孔敬总领事网站www.vietnamconsulate-khonkaen.org。(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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