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重大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作出刑事起诉决定并拘留司机

河内市西湖郡调查警察机关已签发决定书,按照2015年《刑法》第 260条规定,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对司机黄玉永(1960年出生,河内市龙边郡人)作出刑事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拘留。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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