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河内市卫生局发布了第2111号文件,指导街头饮食经营单位确保食品安全,预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河内市卫生局要求街头饮食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街头饮食经营者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佩戴口罩,与顾客保持至少1米距离。
河内市卫生局还建议各县郡人民委员会指导当地饮食经营单位,如食品加工场所、集体厨房、餐馆、酒店、食堂等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同时,只有食品安全达标单位才能获准运营。
对于街头饮食经营单位,河内市卫生局也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保障规定。
此外,食品和快餐在交给客户之前必须装在袋子或盒子里;餐厅需为顾客准备洗手液;不同时接待超过20人以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河内市卫生局还要求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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