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办公厅刚发布第5553号通知,下达政府副总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主任武德儋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些指导意见。
根据该通知,武德澹要求卫生部核查防疫工作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及时更新疫情情况,明确各地方必须遵守和可灵活实施的规定,其中关注有关核酸检测、新冠患者收治等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新增病例和普通病例转为重症病例;包括野战医院在内的各医疗机构准备好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
卫生部制定各年度新冠疫苗采购计划,对于已签署的新冠疫苗采购合同,应努力督促供应商,以尽快获取疫苗。认真做好疫苗分配工作,及时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指导并支持新冠疫苗和治疗药物研发单位开展活动;制定国产疫苗采购、使用机制。
信息传媒部与卫生部配合,尽快健全协助疫情防控工作的软件及信息技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省市和中央直辖市主动、创新,本着“四个就地”方针(即进行就地隔离治疗、利用现有设备和药物、动用当地资金、调集当地队伍)全力以赴做好防疫工作。同时,严格遵守社交距离措施,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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