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商会对越南颁布关于药品和制药原料管理规定给予好评

据越南国会对外委员会的消息,2021年12月30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引发关于批准卫生领域服务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部分机制和政策的第12号决议(12/2021/UBTVQH15),其中,第 6 条规定了在疫情背景下的药品和制药原料管理。
欧洲商会对越南颁布关于药品和制药原料管理规定给予好评 ả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据越南国会对外委员会的消息,2021年12月30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引发关于批准卫生领域服务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部分机制和政策的第12号决议(12/2021/UBTVQH15),其中,第 6 条规定了在疫情背景下的药品和制药原料管理。

决议颁布后,越南欧洲商会(EuroCham)主席阿兰·坎尼(Alain Cany)代表在越欧洲企业向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致信,对该决议表示高度评价,认为这是越南和欧洲企业在经济社会复苏和人民保健工作方面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阿兰·坎尼强调,将流通许可证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加上关于药品和原材料的其他规定,将有助于减轻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负担。

此前,2021 年 12 月 15 日,欧盟成员国大使、瑞士大使和日本大使发出照会,要求越南国会考虑在 2021 年 12 月颁布该决议,允许在2022年继续使用流通许可证进行药品进口和流通活动。

国会常务委员会颁布这项决议,表明其抗击疫情的决心,对经济活动的关心,以及国会与企业的陪伴同行,在一切决策中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为国家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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