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宪法委员会确认四部选举法修正案的合宪性

10月24日,柬埔寨宪法委员会确认了先后于10月16日和20日获得该国国会和参议院通过的四部选举法修正案的合宪性。
柬埔寨宪法委员会确认四部选举法修正案的合宪性 ảnh 1附图:柬埔寨选民进行国会选举投票。(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柬埔寨——10月24日,柬埔寨宪法委员会确认了先后于10月16日和20日获得该国国会和参议院通过的四部选举法修正案的合宪性。

越通社驻柬埔寨记者报道,4部法律分别为《国会议员选举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首都、省、市、县、区理事会理事选举法》和《乡、分区理事会理事选举法》。

【柬埔寨国会通过新《选举法》草案】

按程序,柬埔寨宪法委员会进行合宪性审查并确认合宪性后将递交国王签署法令,批准颁布上述四部选举法。

值得一提,四部法律的修改申请是在内政部申请解散救国党后进行的。高等法院10日向救国党领导人发出传唤令,要求递交应诉资料,回复内政部所提出的“解散救国党”诉讼请求。

本月6日,内政部指控救国党密谋推翻合法政府,要求高院宣布解散救国党。

救国党主席根索卡(Kem Sokha)被指在一段摄录于2013年视频中,承认接受美国指使和策划“颜色革命”的谈话,也被当成内政部起诉案件的“证据”之一。

据了解,若人民党议员提呈的修法议案获得国会审议通过,一旦救国党被解散,其在国会拥有的55个议席,将会被分配给5个政党,即奉辛比克党将获得41席,民主联盟党6席,高棉消贫党5席,柬埔寨国籍党2席,高棉发展经济党1席。(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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