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金边——6月4日,柬埔寨国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法》(修正案)和《反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法》(草案)。
此前,该国首相府发言人派西潘表示,《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法》(修正案)增加一些条文,包括规范技术用词、加重了洗钱犯罪的刑事处罚和罚款等,并表示修正案需在今年9月份之前生效,旨在响应亚太防止洗钱组织(APG)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建议,避免柬埔寨被列入洗钱黑名单。
副首相兼内政部大臣萨肯强调,柬埔寨2004年加入亚太防止洗钱组织,因此该国须遵守有关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
柬埔寨于2007年颁布《反洗黑钱和恐怖融资法》,2013年修订部分条文。时隔7年后,柬埔寨再度修改《反洗黑钱和恐怖融资法》,为打击有关犯罪活动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支持,严打境内犯罪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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