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公安少校非法运输18公斤黄金 被越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越南安江省人民法院一审3月30日以非法过境运输货物罪判处柬埔寨Phnom Den口岸派出所副所长金日玲(Rim Ri Linh,51岁,柬埔寨茶胶省基里翁县Chom Chum乡人)少校有期徒刑6年。
柬埔寨公安少校非法运输18公斤黄金 被越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ảnh 1柬埔寨Phnom Den口岸派出所副所长金日玲(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安江​——越南安江省人民法院一审3月30日以非法过境运输货物罪判处柬埔寨Phnom Den口岸派出所副所长金日玲(Rim Ri Linh,51岁,柬埔寨茶胶省基里翁县Chom Chum乡人)少校有期徒刑6年。

根据起诉书,2016年11月25日,安江省靖边口岸海关发现身穿柬埔寨警服的金日玲驾驶车牌号2A-0879的一辆5座的车从柬埔寨到靖边县靖边镇春和区免税超市区域但没有向越南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越南海关对金日玲进行业务检查并发现金日玲车上藏有18块金色金属(经金店检验是24K黄金,相当于74.2万美元)。

据金日玲共诉,这些黄金由一个名为Ti的柬埔寨人托他运到越南靖边省交给一名妇女。越南海关已暂时扣押金日玲的汽车,并对上述18块黄金进行查封。(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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