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26日,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已下发文件,要求卫生部直属医院、各省和直辖市卫生厅(局)、各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各所大学附属医院认真落实预防医务人员感染的措施,加强医院感染监控。
文件指出,在为新冠肺炎患者进行治疗过程中,各家医院里已发现首例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例。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要求各卫生厅(局)、各所医院、医疗机构和门诊所等严格落实预防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措施和加强医院感染监控。要求各医疗机构需向医务人员提供充足防疫用品,如果短缺需及时上报直接管理单位和各级指导委员会及时解决。
医务人员在穿戴医用保护用品后才对新冠肺炎患者进行治疗和照顾。各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为医务人员特别安排远离隔离区和患者治疗区的工作和休息场所。为新冠肺炎患者治疗的医院和隔离区的医务人员需最大限度限制来到众人聚集场所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文件同时还提出各项规定来确保为新冠肺炎患者进行治疗的医生的安全 ,如治疗前需准备好个人一种防护用品,需具备N95型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和医用防护服等。确保他们的安全是第一优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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