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应成为《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中的正式概念

专家表示,在越南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数字遗产的概念需要在《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中得到充分、明确和透明地规范。

遗迹上图案印刷的数字艺术作品。 (图自: Vietnam+)
遗迹上图案印刷的数字艺术作品。 (图自: Vietnam+)

专家表示,在越南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数字遗产的概念需要在《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中得到充分、明确和透明地规范。

专家表示,在越南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数字遗产的概念需要在《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中得到充分、明确和透明地规范。

2024年3月12日,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社会反响会议,听取专家对《文化遗产法(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

缺乏遗产“数字化”的法规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陈玉唐教授提出:当前,文化遗产与科技的结合正在推动数字遗产、衍生遗产等新概念的形成,但尚未立法形成适当的法律政策,鼓励基于遗产的数字产品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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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图自: Vietnam+)

陈玉唐教授认为,许多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在将遗产价值挖掘并转化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商业产品方面做得非常好,不仅服务于国内民众享受的权利,而且还推动民族品牌走向世界。

陈玉唐教授表示,如果研究将数字遗产概念正式纳入《文化遗产法》,并在投资政策、版权政策等方面做出规定,将促进科技工作者研发更多具有高度适用性的数字产品,让文化遗产真正提升其在生活中的价值。

越南文化遗产协会副会长黎氏明李表示,遗产数字化是文化部门根据政府“2021-2030年越南文化遗产数字化计划”重点投资的一项重大政策。黎氏明李认为,遗产数字化相关概念必须在法律草案中提及。

严格管控古玩买卖

在会议上,与会代表还对保护和促进国家管理文化遗产、私人管理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古董的所有权与交易的法规提出了意见。

河内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宗教咨询委员会委员张明进对文化遗产所有权、全民所有制、公有制和私有制问题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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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在会上发表意见。 (图自:Vietnam+)

张明进表示,文化遗产也是一种资产,其所有权由业主代表确定。单是文化遗产的全民所有制形式,特别是村落人民的精神文化活动场所,如公共文物、寺庙、祠堂等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代表。因此,张明进认为,法律草案需要对这些文化遗产明确规定所有权代表。

越共中央民运部原副部长阮文雄指出,共有或私人所有的文物和古物只能依照法律规定在国内转让、交换、捐赠、继承和交易。这样符合越南参与的保护和促进文化遗产价值的国际公约,其中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和转让文化财产的方法的公约》(《1970年公约》)。此外,禁止文物、古物出口是防止盗窃、非法挖掘文物、古物或非法活动风险的措施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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