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2日,越南公安部侦查局已完成在太原省等省市发生的“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犯罪”案件的结论。
根据调查结论,该案系一起腐败案件,案情特别严重、复杂;被告人的行为与国家保护海外越南公民的崇高义举背道而驰,特别是在受困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人们需要有关部门支持的背景下;妨碍司法机关正常运作、包庇犯罪、妨碍侦查工作;损害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国家的管理。因此,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在案件的第二阶段,公安部调查机构已完成调查工作,并建议起诉 17 名被告人的 4 项罪行,包括: 行贿、受贿、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和包庇犯罪。
其中,以受贿罪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两项罪对前太原省外事厅副厅长陈松提起公诉;以“受贿罪”罪名对其他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以“行贿罪”对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以“包庇罪”对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完)
起诉并暂时拘留两名从事推翻人民政府活动的疑犯
月27日,越南坚江省公安局安全调查机关送达起诉决定,并责令逮捕居住在迪石市(Thành phố Rạch Giá)永清坊东湖小区的出生于1984年的陈氏红缘(Trần Thị Hồng Duyên)和1958年出生的裴氏映玉(Bùi Thị Ánh Ngọc)等两名疑犯。公安力量搜查了两名疑犯的住所,发现并没收了与陈氏红缘和裴氏映玉非法活动有关的工具、证据和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