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范明政:审查法律文件 开通发展之路

8月7日下午,在越南政府总部,越南政府总理、核查处置法律法规体系问题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 “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8月7日下午,在越南政府总部,越南政府总理、核查处置法律法规体系问题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 “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在“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导委员会”就任务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文件审查的原理和原则、存在问题与障碍内容及其原因和解决方案等问题进行核查与评价;评估经过最近审查后文件处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加快审查后法律法规文件处理的进度和质量。

越南政府总理、“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表示认可和高度评价 “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越南司法部以及各部委、行业、地方、国会各委员会和机构共同携手参与法律法规体系问题核查与处置工作,以及本届会议代表们所提出的贴近实际情况的多项意见。

越南政府总理、“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指出,审查和处理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实践出发,用实践衡量工作效果,秉持“明确的、成熟的、实践证明有效的、多数人同意的,就继续实施;没有规定或者超出规定的,必须修改、补充、合法化”的精神;与此同时,就国会试点决议中已包含的内容进行研究,并纳入即将出台的法律文件。

越南政府总理、“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强调了法律法规修改、补充的原则,即必须是紧迫的、确实必要的问题,旨在创造突破、消除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困难、障碍和瓶颈,服务于促进增长、控制通胀、稳定宏观经济、确保重大平衡;开通并有效利用所有资源促进发展;同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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