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5月26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签发有关通过成立新冠疫苗基金会的主张的决议。其后,政府副总理黎明慨签发有关成立该基金会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越南新冠疫苗基金会目的是接受、管理、使用国内外各组织、个人提供的赞助、捐助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用于采购、进口疫苗、在国内研制疫苗以及向人民提供疫苗。
该基金会由财政部管理,其任务是管理、协调基金会的资金和实物,服务于采购、进口疫苗、在国内研制疫苗以及向人民提供疫苗。
该基金会不以追求利润为活动目的,而目的是将资金准确地落到实处,保障资金使用公正、透明、节约、高校,由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国家审计署、越南祖国阵线和全社会监察。
该基金会有责任与越南祖国阵线和相关组织、机关配合,呼吁各组织和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援助。
该决定于5月26日签发之日起生效。(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