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批准投资兴建广宁省莫朝潭工业区与海港综合体项目

越南政府总理日前批准在广宁省广安市投资兴建莫朝潭(Đầm Nhà Mạc)工业区与海港的综合体项目的主张。
政府总理批准投资兴建广宁省莫朝潭工业区与海港综合体项目 ảnh 1广宁省莫朝潭工业区与海港综合体项目(图片来源于网络)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日前批准在广宁省广安市投资兴建莫朝潭(Đầm Nhà Mạc)工业区与海港的综合体项目的主张。

该项目由总部设在英国开曼群岛的CDC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新加坡的中东公益事业有限公司(Middle Utilities Company Pte.Ltd)、总部设在中国香港的亚洲投资有限公司(Infra Asia 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作为投资方。

据悉,该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192.9公顷,合同投资总额为6.94万亿越盾(约合3.11亿美元),项目期限为50年。

政府总理责成广宁人民委员会指导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并向该项目颁发投资许可证,确保项目投资如期实施,同时指导各投资方奉行项目档案中所提出的承诺和遵守越南法律及越南对国际社会所作出的承诺。

此外,政府总理还要求广宁省指导有关机构如期移交土地,为居民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移民安置、就业等工作,同时,要求各投资方作环境影响报告并向递交有关部门。(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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