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已正式颁发关于在新常态下重新开放旅游活动计划的第829/PA-BVHTTDL号文件。
据此,国际旅客入境越南的规定比各有关机构之前提出的更加宽松,包括以下规定:
国际游客入境越南的条件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白俄罗斯等13个国家的公民在入境越南时满足越南所有入境条件及暂时居住15天可免签证,不分护照种类和入境目的。实施期限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
外国人和居住在国外的越南人及其亲属需持有效越南永久居留证、临时居留证、签证和免签证证书等入境所需证件。上述旅客无需办理人事代理、签证签发或免签证等手续并无需申请当地部门、行业的入境主张批准。
新冠病毒检测和疫苗接种要求:旅客须持有由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颁发在乘坐飞机入境越南之前72个小时内PCR检测或24个小时内快速检测的阴性证明(2岁以下儿童除外)。
若出行时间短,通过公路、铁路或海运入境的旅客可以按照乘坐飞机旅客的规定在出境前进行检测。若出行时间较长,旅客须在入境前在边境口岸接受检测。
若出现新冠感染症状,须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呈阳性,则按越南卫生部的规定实施各项防疫工作。
乘飞机的旅客在入境越南后无需重新进行检测,也无需进行隔离。满足这一条件时,旅客可立即参加旅游。
入境越南时:所有旅客须在出发之前在tokhaiyte.vn 网站上进行医疗申报并在手机上安装PC-Covid应用程序。
隔离规定:在入境越南之日起10天内,旅客需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流鼻涕等新冠感染症状,须立即通知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采取戴口罩,用消毒液洗手等各项防疫措施。
其他规定:旅客须有包含新冠肺炎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或旅行保险,最低保额为1万美元。
所有新冠检测费用、医疗隔离费用、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旅客自付。
对于外籍游客或持有外国护照的越南人在申请入境越南许可证时有任何问题或愿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电子邮件:contact@immigration.gov.vn;外国人入境、出境、居住手续解答foreigners@immigration.gov.vn。
电话:( 84)24 38 26 01 14/24 38 26 40 26(河内);( 84) 28 39 20 03 65(胡志明市)。
旅客在申请入境许可证的手续时也可在越南移民局官网:https://xuatnhapcanh.gov.vn/咨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