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9月17日,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任期2016-2021年)在河内召开第一次会议。越南国家主席、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陈大光主持会议。
会上,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集中就该委员会2016-2021年任期的工作制度和司法改革工作(2016-2020年)的核心任务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在会议上作总结讲话时,陈大光主席要求各成员就提案和报告起草工作积极做出指导、检查与监督,尽早提交指导委员会审议;向指导委员会和主管单位提出建议,并提交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审议,对有效实现司法改革任务的主张、机制、政策及措施做出决定。
根据司法改革工作的核心任务,陈大光主席建议每6个月和每年,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需要进行小结和总结,提出下一年的任务。首先,应确定2017年之前需要开展的核心任务,其中包括核查并对《刑法》进行核查、补充和修改,以及制定国会刚通过的诉讼法的实施细则。
陈大光主席建议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成员狠抓核心任务,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国际合作,发挥党在司法改革过程中的领导作用。(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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