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梁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工作会议

12月3日上午在河内,越南国家主席、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率中央工作代表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工作会议。

国家主席梁强。图自越通社
国家主席梁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2月3日上午在河内,越南国家主席、越共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梁强率中央工作代表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工作会议。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称,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大以来,人民检察部门积极革新领导指导方式。在运作中,强调检察部门的公诉作用,强化公诉责任,确保做好防止冤枉、错漏犯罪等任务。司法检察工作得到积极主动、常态化、更加有效地进行,有利于确保法律得到一律严格遵守。

国际合作活动不断扩大,越南检察部门在与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检察院关系中的地位逐步提升。

国家主席梁强对检察部门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果表示赞赏和高度评价,为维护政治稳定、保障社会秩序安全、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国家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坚决保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

国家主席梁强提出检察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提出关于制度化党的司法工作方针政策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机器结构中的职能、任务、权力、职责、活动范围、公共关系的法律规定,保证其与其他部门的统一性和同步性。

国家主席梁强要求检察部门着力进一步提高公诉权行使和司法检察工作质量;继续提高审判诉讼质量,认为这是检察部门在新时期根据党中央关于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27号决议(27-NQ/TW)精神的突破。

国家主席梁强强调,要加强党对检察活动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各级检察机关内党委、党组织、政府、工会和团体的领导作用。

关于精简机构问题,国家主席梁强指出,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检察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沿着精干、效率、效力、效果的方向安排精简机构,将结构重组与革新领导方法相结合;科学务实地确保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素质能力充足、人员配置合理、职称岗位规范化;明确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分级管理内容。

关于国际合作活动,国家主席梁强表示,有必要积极主动地学习世界精英经验并将其应用于越南的具体情况;继续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国际合作的有效性;充分发挥作为刑事司法协助机构的作用。

此前,国家主席梁强向胡志明主席敬香并参观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传统室。(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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