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4月8日下午,国会以出席会议的全部代表(449名)投赞成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3.54%)通过了有关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副主席和委员的决议。
根据决议,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党团书记杜文战和越共中央委员、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担任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此外,国家选举委员会包括8名委员。
当天下午,国会以出席会议的全部代表(444名)投赞成票(占代表总数的92.50%)通过了国家主席有关国防安全委员会副主席和部分委员名单的提议。
根据决议,政府总理范明政担任国防安全委员会副主席;国会主席王廷惠、国防部长潘文江、外交部长裴青山担任国防安全委员会委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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