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与各级人民议会换届选举:补选最迟须在第一个选举日结束后15天内举行

2021年5月23日,全国超过6900万名选民已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共同参加第十五届国会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
国会与各级人民议会换届选举:补选最迟须在第一个选举日结束后15天内举行 ảnh 1广宁省煤炭工人5月23日参加投票。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21年5月23日,全国超过6900万名选民已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共同参加第十五届国会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

除了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地方之外,有些地方的部分选举单位没有选出法律规定中人民议会代表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二,因此必须举行补选。

《选举法》中已对补选事宜作出详细规定。具体,若在选举日某个选举单位的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当选人数未达到规定中的应选人数,国会代表选举委员会须在选举结果报告单上清晰标明,同时立即向有关的中央直辖省市选举委员会汇报,从而提请国家选举委员会对该选举单位的补选事宜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在第一次选举时,若某个人民议会选举单位的2021-2026年任期人民议会当选人数未达到规定中的应选人数,相应等级的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委员会须在选举结果报告单上清晰标明,同时立即向相应等级人民议会换届选举负责单位汇报,以决定该选举单位的补选日。

按规定,补选活动最迟须在第一次选举结束后15天内举行。补选活动的选民名单与第一次选举的选民名单保持不变。

5月26日,坚江省选举委员会发布通知称,人民议会当选人数尚未达到规定中应选人数三分之二的部分选举单位将要举行补选。该省选举委员会已将6月6日定为补选日。

5月26日,平福省选举委员会也通知,该省一个选举单位没有选出规定中应选人数的三分之二。因此,平福省将在选举结果公示后15天内举行补选。(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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