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14处遗址被列入国家级特殊遗迹区名录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德儋纲签发第四批国家级特殊遗迹区名录的决定书。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德儋纲签发第四批国家级特殊遗迹区名录的决定书。据此,另有14处遗迹被列入国家级特殊遗迹区名录。

上述14处遗址包括:长山—胡志明市道路历史遗址、河内市迷灵县二征夫人(Hai Bà Trưng)庙历史遗址、河内市福寿县赫门(Hát Môn)庙历史遗址、广宁省东潮县陈家(Nhà Trần)历史遗址、高平省原平县陈兴道林(Rừng Trần Hưng Đạo)历史遗址、广治省永灵县和教林县贤良—滨海两岸 历史遗址、在广治省广治市与海陵县和赵峰县的广治古城和1972年81个日夜战役事件举行地点历史遗址、后江省渭清市与隆美县张善胜利(Chiến thắng Chương Thiện)历史遗址、河内市嘉林县扶董(Phù Đổng)庙艺术建筑和历史遗址、河内市还剑郡还剑湖与玉山庙名胜风景区和历史遗址、河内市巴位县西藤(Tây Đằng)亭艺术建筑遗址、北宁省顺城县笔塔寺(Bút Tháp)艺术建筑遗址、北宁省顺城县法云(Pháp Vân hay Chùa Dâu) 寺艺术建筑遗址、海防市吉婆(Cát Bà)群岛名胜风景区。

此前,越南政府已3次批准国家级特殊遗址。截至目前为止,越南国家级特殊遗址共有48处,其中,河内是具有最多国际级特殊遗址的地方。(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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