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国会十三次会议通过《机动警察法》

6月14日,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继续召开,出席会议的474名代表中的454名(占91.16%)已表决通过《机动警察法(草案)》。
十五届国会十三次会议通过《机动警察法》 ảnh 1与会代表通过《机动警察法》。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4日,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继续召开,出席会议的474名代表中的454名(占91.16%)已表决通过《机动警察法(草案)》。

此前,在国会第二次会议上,国会代表首次对该法案进行讨论。在本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和起草机关继续讨论并阐明机动警察力量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凸出了颁布该法的重要性。

《机动警察法》共有5章,33条,其中明确规定了机动警察的地位、职能、任务、权限、责任、义务、组织和运作方式;对机动警察的制度和政策等。

《机动警察法》中已明确规定机动警察的7个权限,其中包括在反恐、解救人质、清剿罪犯,护送特殊物资、押送重犯被告等过程中可携带武器、辅助工具、业务技术设备进入航空港和登上民用飞机,并能使用由职能机关特别提供给机动警察的飞机来解决有关安全秩序的复杂事务。

《机动警察法》获通过将解决现行关于机动警察的法律法令中的不足之处。以新形势的特殊和任务要求,急需制定法律规定来调整机动警察的活动、组织、装备、制度和政策。这就是建设正规、精锐、现代的机动警察力量的重要法律基础,满足牢牢捍卫国家主权,做好社会安全秩序保障的要求。

《机动警察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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