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北江省 ——据北江省省委的消息,该省正在认真有效地落实越共中央201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继续推动改革创新,建设精简高效的行政组织机构的若干问题》的第18号决议(18-NQ/TW)。
根据该协议,北江省各级党委、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借鉴经验,克服不足,创新思维,优化组织机构,精简编制,加强检查监督,坚决不让组织结构重组工作中存在违规的行为。
此外,北江省重视指导县级机构等重组工作,核查机关、单位的职能、任务和内部组织,对不当内容和不足之处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与此同时,推进国有事业单位重组,增加财务自主权的国有事业单位数量,加快国有事业单位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进程,做好政治体系中的编制管理工作。
北江省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修订2016年发布的第1211号决议(1211/2016/UBTVQH13),降低县乡级行政单位土地面积的标准。内务部对国有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颁布具体的实施细则。
北江省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修订2016年发布的第1211号决议(1211/2016/UBTVQH13),降低县乡级行政单位土地面积的标准。内务部对国有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颁布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18号决议实施五年来,北江省在改革、行政结构重组、编制精简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省行政机关机构精简高效,职能、任务、权责明确,不重叠,无遗漏。
目前,北江省行政单位已大量减少,具体的是,省级单位减少了2个,省级单位和主管部门中下设机构减少60个,县级单位减少了101个,厅级单位下设机构减少了66个。精简后,领导干部人数减少,超额完成事业编制精简的目标。
此外,全省村和居民组数量减少374个,乡村、居民社区非专职人员减少约4000人,国有事业单位减少了154个,拥有财务自主权的国有事业单位增加了26个。村长党员比例迅速增加,目前全省92%的村长和居民组长为党员。(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