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015年第二届全国对外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要求中央和地方各新闻媒体机构、国内外记者按照下面标准报送作品参加评选:
一)投送参评标准
1.参赛作品必需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越南国家正式批准的官方新闻传媒机构或外国新闻机构的信息渠道上刊播的越南语或外语的新闻作品,其服务对象为外国人或旅外越南人。
2.参赛作品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有说服力,并对国内和国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获得舆论好评,同时对越南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具体要求如下:
——参赛作品容需涵盖推广越南国家形象、风土人情、文化历史、革新事业成就,为树立和平、稳定、发展、潜力巨大和积极融入国际社会的越南形象做出贡献。
——参评作品要宣传国内情况、党主张和路线、国家法律和政策以及越南对国际和地区问题的观点和立场,争取国际社会对越南的支持,为建国护国事业创造便利。宣传报道新闻要具有时效性强。
——有助于反驳有关越南的不正确信息、歪曲论调等,尤其是国内外特别关注的新发生的重要问题,如海岛主权、边境、领土、民族、宗教、民主和人权等问题,有助于及时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减少敌对势力不正确信息、歪曲论调的消极影响。
——参评作品要强调旅外越南人事越南民族大家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促进越南与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因素。
——参赛作品有助于帮助旅居海外越南人深刻了解国际情况,争取海外越南人的支持,从而扩大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
二)评奖项目
评奖项目分为报纸、广播、电视、电子报和新闻摄影等5类。参评项目包括信息类、评论类、采访类、社论类、特写类、系列报道类、连续报道类等。若是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主题和新闻事件以及作者要统一,报道数目不超过5个。报纸类、电子报类参评作品若是外语版不需附加越语版。若参评作品是电视类作品需有越语字幕。新闻摄影参评作品包括单幅、组照和图片新闻,组照作品获图片新闻的照片数目不超过10张,但需同一期报纸刊播或同一时间出版。
三)参评作品的作者
参评作者是国内外个人或集体。在中央和地方级其他新闻奖获奖的新闻作品均能报送作品参加2015年全国对外新闻奖评选活动,但需要注明获奖等级、举办单位和获奖时间。
四)设奖数额
2015年第二届全国对外新闻奖分成报纸、电视、广播、电子报和新闻摄影等5大类。对每个类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特别情况下,该奖评选委员会还设有其它附加奖项。
2015年全国对外新闻奖颁奖典礼将于2016年5月举行。
五)奖励办法
组委会将向一等奖作品的作者颁发2015年全国对外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等、三等奖和鼓励将作品的作者半大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报送办法
作者:参评作品的作者需要注明姓名、笔名、职务、单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
作品:每个参评作品要附加越南语简略介绍,介绍其类型、主要内容、创作背景、突出作品的独特之处等。
报刊类和电子报类参评作品需是原本或从报纸、电子报复印或拍下,一定要确保能看清。
广播作品请刻录为CD格式,电视作品请刻录为DVD或USB格式。
新闻摄影作品,除了在报纸或杂志刊登的图片要附上尺寸大18x24厘米(单图)和尺寸大12x18厘米(组照或图片新闻)。
七)主办单位:
2015年全国对外新闻奖主办单位:越南国家电视台。各新闻媒体机构、部门和地方、越南驻外代表机构、各越南友好协会以及国内外记者根据本通知报送参评作品。征稿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为止。
征稿单位:越南国家电视台办公室
地址:河内市巴亭郡阮志清街43号
电话:0438315426 0438344216
电子邮箱:giaithuongthongtindoingoai2015@vtv.vn。
手机:0913508259(陈福忠)。(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