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从今年6月1日起,《儿童法》开始生效。儿童法引人注目之处是规定家长将孩子照片传到社交网络上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儿童法》生效将成为保护儿童的必要法律工具。
《儿童法》充分反映该类法律的内容及范围。这部法律有许多积极的创新、容易理解,具体是“16岁以下儿童”的适用对象不限于越南籍儿童,还包括在越南居住的外国儿童。另外,有些概念得到了明确解释,特别是有关儿童全面发展、监护儿童、侵害儿童、性虐待儿童等的概念。
《儿童法》还规定,在国家制定有关儿童的法律、政策时,儿童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并获得优先安排资源,以实施儿童权和保护儿童,其中包括财政资金和人力资源。
义安省国会代表陈文卯认为:“在制定法律时,法律中的各项规定已经考虑了其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有法律框架,特别是相关实施细则。这样就为实施这部法律奠定了法律基础,并在处理侵犯儿童肖像权行为时有法可依”。
这部新法律规定的儿童重要权利之一——儿童肖像权,也必须受到绝对保护。因此,在大众媒体、网络或其他工具上传送、传播或损害儿童形象并违反有关儿童权利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理。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范庆风兰认为,将孩子照片传到社交网上会给儿童带来较大伤害。另一方面,刊登有关儿童的消息要得到儿童本人的同意,这将鼓励尊重儿童,提高儿童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因此,法律的规定是必要的。
她说:“过去没有社交网,但现在很多家长喜欢将孩子的照片传到社交网上,这给孩子造成较大的压力,可能使孩子受到朋友的嘲弄。想在社交网上传送孩子的照片要得到孩子和监护人的同意,以避免什么东西都上传社交网的现象,并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这里有个难题是由于儿童太小,所以法律实施起来将遇到困难。违法的话,谁来起诉,难道让孩子们起诉吗?但这也是有助于提高儿童权的做法之一”。
奠边省国会代表莫阿黄认为,《儿童法》规定的禁止行为明确体现了要保障儿童权得到保护和尊重。在未得到7岁以上儿童和家长、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禁止泄露儿童隐私,这一规定提高了有关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责任。
他说:“我认为,这非常合理,因为存在将孩子的照片传到社交网上而未得到孩子家长和孩子本人同意的现象。我希望,法律生效后将在社会上传播,使大家良好保护儿童权。这样,将能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并提高大家关于依法保护儿童的责任意识”。
《儿童法》的生效不仅保障儿童有足够能力形成自己的观点,而且还保障儿童有权就给儿童造成影响的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另外,儿童的观点要得到适当尊重,以符合其年龄和成长度,也符合越南作为积极缔约国的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来源:越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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