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和补充推动科技发展和激励创新的政策和机制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签发第690号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机关对推动科技发展和激励创新的政策、机制和措施进行核查,提供参谋意见同时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修改和补充推动科技发展和激励创新的政策和机制 ảnh 1附图 。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签发第690号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机关对推动科技发展和激励创新的政策、机制和措施进行核查,提供参谋意见同时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已强调,大力推动科技发展和创新,提升经济产能、质量、效果和经济体的竞争力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2021-2030年)》的核心任务和措施。

近期,越南科技发展和创新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未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和重组的动力的基础。

为了实现党和国家的观点和定向,政府总理要求科技部、财政部、计划与投资部、越南科技翰林院、越南社科翰林院等按照其职责,同有关部门和机关对科技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向政府和有关机关提出对各政策和机制进行修改,补充突破性政策机制,全面和高效的措施,解决各困难和障碍,推动科技发展和激励创新,注重以下各大方向:
修改和补充推动科技发展和激励创新的政策和机制 ảnh 2大力推动科技发展和创新,提升经济产能、质量、效果。图自互联网
颁布特殊机制,接受科研、科技发展和应用中的风险和失败;集中解除科技活动管理工作的行政壁垒。

为试点、试验开展本着科技和创新的新经济模式和类型建立特殊法律框架,尽快建立公开透明、融入和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市场。

研究和大胆建议对科研队伍实施特殊待遇政策和机制。

政府总理要求财政部牵头,同科技部和有关部门配合,尽快研究和修改、补充关于财政、投资、资产等的规定,特别注意按照基金会机制对科技活动安排资金的机制,提高科技发展基金的运行效果。

制定和颁布对科技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议出台激励企业投入科技活动的强有力优惠政策,促进成立和提高企业科技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解决对创新企业关于信贷、资金、税务、土地、市场准入等的障碍和局限,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系统的中心。(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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