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8月17日上午在河内,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召开会议,征求各专家对《信仰宗教法》(草案)的意见。
会上,各宗教代表和专家认为,该草案已吸纳各宗教组织、社会组织和有关机构对《信仰宗教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越南佛教协会中央治事委员会秘书长释德善上座强调,《信仰宗教法》(草案)已克服国家宗教管理的行政化现象,保护所有人和社会成分的信仰宗教自由权,为各宗教开展信仰宗教活动提供保障。
河内市天主教团结委员会副主任范辉松表示,该草案拥有许多新条款,不仅涉及信仰宗教或不信教的自由权,还涉及改教的自由权利以及被拘留者及囚犯信仰宗教自由权等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该草案规定各宗教享有参加教育、卫生、职业培训和社会扶助等活动。
会上,诸多代表认为《信仰宗教法》(草案)指导委员会应进一步将党和国家关于信仰宗教政策的观点法制化。宗教活动和宗教工作应起到加强民族大团结、发挥民族综合力量、胜利地落实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为实现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作出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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