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权是越南一以贯之的使命和担当

日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一致通过越南参加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报告。越南的人权保障工作一直以来不断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国际友人的高度认可和盛赞。


工作组的报告注意到越南国家报告和注意到133个国家提出的320项建议。 这些建议涵盖许多领域,例如完善法律制度、人权政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消除贫困与饥饿​​、 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为少数民族人提供支持、确保性别平等、儿童权利和教育权、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

10年来,越南的减贫工作取得显著成就。越南的人类发展指数不断上升,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6%,30年来一直被列为“高水平人类发展”国家组

越南是世界上头30个国家,也是亚洲第一个国家率先采用多维贫困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国家。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主张和法律法规都优先考虑妇女、儿童、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艾滋病患者等弱势群体。

越南国家的一贯政策是促进人权保障工作,将人民视为发展的主体、目标和动力。这一观点贯穿越南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始终。基于这一政策,越南已经认真、充分履行相关的国际义务,将有关人权问题的国际规定转化为国内刑法的规定。目前越南已参加国际9个人权公约中的7个。今后阶段,越南将继续积极作为,主动同各国和国际组织对话,就人权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旨在加强互相了解和促进成功经验分享。(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