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参加医保人员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自2016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持有者除了可在其登记就医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之外,还可在省内其他省级医疗机构就医,而不用出示转院介绍信,并且医疗费用可全部报销。
为参加医保人员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ả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社会保险属下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委员会主任范良山在近日举行的2016年一季度社保医保信息发布会上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卡持有者除了可在其登记就医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之外,还可在省内其他省级医疗机构就医,而不用出示转院介绍信,并且医疗费用可全部报销。

范良山表示,上述政策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适用范围仅局限于在特困地区的贫困户、少数民族群众以及在各岛乡、岛县居住的居民。从今年开始,该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扩大了参保人员的权利,为参保人创造更多便利。

经过两个月展开,新规定对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和保险基金等均产生了积极影响。参保人员不用转院介绍信可在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该政策对于在外地居住或工作的人更极为方便。此外,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在服务质量更好的公立和私立县级医疗机构看病,促使各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对参保人员更有好处。据初步统计,胡志明市县级医疗机构看治病人数已明显增加。

范良山表示,新政策将有助于提高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哪个医院树立良好形象、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优良哪个医院将吸引更多人前来看病。实际表明,许多县级公立医院已抓住机遇,改善服务质量,为病人带来更多便利。一旦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将吸引更多人参加医保,为实现医保全覆盖铺平道路。(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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