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日内瓦——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日内瓦上诉法院暂委副法官皮埃尔·希弗(Pierre Schifferli)在题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庭的裁决和裁决执行事宜”国际研讨会” 上认为, 中国已把自己置于“非法状态”。
皮埃尔·希弗认为,中国公开驳斥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的裁决以及使用武力显然违反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
皮埃尔·希弗的看法也得到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的亚洲研究员比尔•海顿(Bill Hayton)的赞同。比尔•海顿认为,中国正在处于左右为难的局面,因为中国对东海大部分领土的主权声索受到多方谴责,此外该国的贪求与国际法发生直接冲突。
俄罗斯、欧洲和亚洲研究中心(CREAS)经理特里萨法伦(Theresa Fallon)表示,中国正尽力作出违反法律观念和国际惯例的解释。特里萨法伦在发表题为“在东海填海造岛和军事化行为对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影响”的演讲中强调,在东海上建设或扩大实体的行为对尤其是鱼类和石油储量等多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至于执行海牙常设仲裁法庭的裁决以及采取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方面,美国智库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CSIS)亚洲海事透明倡议(AMTI)主任波林(Gregory Poling)阐述了“有关各方和国际社会对东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的态度和反映”的演讲。具体,当仲裁庭作出该裁决的前后阶段,驳斥仲裁庭和裁决的国家数量已明显降低。具体,菲律宾东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2日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共有31个国家宣布反对仲裁庭,但当裁决作出之后,反对的国家数量已大幅降至6个国家。
对于与裁决直接有关的东南亚国家,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海洋法国际协会主席朱塞佩·卡塔尔迪(Giuseppe Cataldi)提出了若干必要措施,以建立东海上符合国际法的行为准则。具体,首先需避免采取使各方之间紧张局势加剧的单方行为。其同时认为,有关各方应暂时放下贪求与声索,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卡塔尔迪还特别强调了在尊重法律基础上进行对话、谈判与合作的重要性。
日内瓦大学法学院教授罗伯特·科尔布(Robert Kolb)在会上发表了有关东海上黄沙和长沙群岛主权规则的讲话中强调,越南拥有最强有力且最具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其对长沙和黄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
研讨会结束之前,各与会的立法专家和学者一致强调维护东海地区和平与秩序的必要性以及东南亚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在遵守国际法基础上保障东海地区航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
学者们还再次强调恪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共同宣布支持海牙常设仲裁法庭于7月12日作出的裁决。该裁决已有助于缩小争端的地理范围并为和平解决争端及促进致力于东海可持续发展的合作。
与会代表同时还强调东盟在制定区域安全管理机制、促进通过外交与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敦促有效履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及为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提出参谋意见等方面的核心作用。
“东海争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庭的裁决和裁决执行事宜”国际研讨会吸引来自美国、英国、比利时、瑞士、意大利和澳大利亚各所大学和研究院的法律和国际关系专家的9名演讲者参加。(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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