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越南公安部调查机构C03于12月27日发布的信息,东亚股份商业银行(DAB)损失3.6万亿越盾一案第一阶段调查已结束,26名涉案人员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缺乏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而被追诉和出庭受审。
对于DAB损失3605万亿越盾一案的第二阶段调查,日前调查机构C03已决定对6起案件和10名涉案人员进行起诉。10名涉案人员包括:原DAB行长陈方平、原DAB副行长阮氏玉云、原DAB交易所经理阮德才、原DAB交易所信贷处副处长、DAB胡志明市第4郡分行经理范辉论、原DAB胡志明市第9郡分行副经理阮光寿、DAB胡志明市第4郡分行副经理武德勇、DAB胡志明市第4郡分行信贷处处长阮文宝、DAB胡志明市第9郡分行信贷处处长范战国、原DAB胡志明市第10郡分行副经理阮曾玉玲。上述的10名涉案人员因违反2015年《刑法》第206条关于“银行活动及其相关活动”的规定而被起诉。
上述6起案件均由越南反贪反腐中央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目前,公安部调查机构正在扩大调查范围和进行资产追回工作。(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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