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8人聚众扰乱安全罪一案公开宣判 2020年8月3日11:29 7月3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阮某、黄某等8人聚众扰乱安全罪一案。审判委员会按照2015年《刑法》规定,以“扰乱社会安全罪”为由对被告人阮某和黄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7年。
社会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8人聚众扰乱安全罪一案 2020年7月31日15:45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7月31日开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阮某、黄某等8人聚众扰乱安全罪一案。其中,阮某和黄某被指控为团伙主谋,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第118条1款规定以“扰乱安全”罪名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