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洋老太”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入狱5年多 社会

博客“洋老太”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入狱5年多

根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规定,河内人民法院于7月9日上午对被告人范志成(即范成,1952年出生,居住河内市二征夫人郡同心坊)“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政权内容的信息和资料”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富安省: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人员被起诉和羁押 社会

富安省: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人员被起诉和羁押

富安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构2月4日下发决定,根据2015年《刑法》第109条第1款的规定以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为由对吴公储(生于1988年,常住富安省西河县和平乡)进行起诉和羁押。上述决定和羁押令已获得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时政

裴孝武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获刑4年6个月

5月9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裴孝武(出生于1962年,河静省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场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裴孝武犯“煽动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