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国家承诺在区内开放贸易、服务与投资等市场,遵守原产地规则和开展贸易便利化措施,从而为企业扩大市场、实现出口增长和发展新的供应链等带来机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国的产品结构与越南大同小异,但产品具有更强竞争力。因此,该协定一旦生效将给越南企业施加不少压力。
然而,工贸部代表认为,关于贸易、服务与投资等市场的开放问题,除了在各项自由贸易协定框架内所作出的承诺外,越南并无其他承诺,因此压力也不算太大。
据专家的评价,货物价格低廉和关税减免或将导致贸易逆差风险增加。因此,为了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带来的机遇,越南企业必须加强对接,携手塑造新的竞争能力。(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