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S-6和CLV-10两峰会:合作与发展之河

值此第六次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峰会(GMS-6)和第十次柬老越发展三角区合作峰会(CLV-10)于3月29日至31日在河内召开之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撰写了题为“湄公:合作与发展之河”的文章。
GMS-6和CLV-10两峰会:合作与发展之河 ảnh 1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值此第六次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峰会(GMS-6)和第十次柬老越发展三角区合作峰会(CLV-10)于3月29日至31日在河内召开之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撰写了题为“湄公:合作与发展之河”的文章。

阮春福在文章中强调,继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之后,在河内召开的第六次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峰会和第十次柬老越发展三角区合作峰会是越南2018年两个重大的世界性事件。

在政府总理的指导下,越南提出了首次举行GMS商务峰会的倡议,并颇受GMS成员国的赞同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东盟等各伙伴的支持。与此同时,此次商务峰会吸引2000多名海内外企业家汇聚一堂,规模相当于2017年APEC商务峰会。其充分体现出企业家、投资者对GMS、CLV地区各国政府开放透明的革新政策的信任及对该地区的投资信心日益提升。

【GMS-6和CLV-10两峰会:加强国际合作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湄公河次区域包括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等五个国家。至今,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不仅仅包括沿河国家,而且还吸引美国、中国、日本、印度、韩国等伙伴的参与。国际社会和各大伙伴对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关注源于该地区的战略位置及其蓬勃发展的潜力。

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协助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于1992年成立,其中包括湄公河五国与中国(以云南和广西两省为代表)。该机制的目的在于为各国间互利互惠的经济合作创造便利条件,进而促进湄公河次区域发展成为东南亚快速发展与繁荣的地区。

其它合作机制包括柬老越发展三角区(CLV)、柬老缅越四国合作(CLMV)、泰国与柬老缅越的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ACMECS),其目的在于搜段发展差距,协助湄公河国家进一步融入地区经济一体化,加强应对共同挑战的合作力度。

上述合作机制为地区的发展作出十分重要的贡献,同时为越南带来许多利益。

湄公合作机制是越南引进外资,服务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截至2017年12月,在越南开展的GMS合作项目规模达60亿美元;越南最长高速公路——内排-老街高度公路、海云隧道、通往东海的泰国-老街-越南国际桥梁、昆明-海防走廊项目等都是为越南人民带来切实利益的湄公合作项目。

湄公合作促进越南与地区各国的经济合作,同时加强文化社会合作,推动民间交流,增进沿河居民的互相了解和美好感情。

越南已积极主动参与到湄公合作所有机制的活动中来并作出具体的贡献。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贸易与投资领域,越南参加GMS框架内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活动,包括简化海关手续、减少口岸检验检疫时间、改善物流服务能力、简化签证办理流程等的《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SFA-TFI)等。

在环境和水资源管理合作活动中,越南积极同湄公河委员会(MRC)成员国参加谈判并制定有关水资源利用的数据分享机制的规定。在ACMECS合作机制中,越南是提出成立环境工作组的倡议的首个国家。越南积极参加日本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峰会、美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合作、湄公河-澜沧江合作。与此同时,越南已积极参加GMS环保战略框架的制定以及GMS有关环境保护检察、扶贫济困、红树林保护等的活动。

此外,越南已派遣众多干部参加湄公合作框架下的培训项目,同时接受来自老挝和柬埔寨的干部和大学生来越接受培训;越南参加执行GMS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框架及其行动计划(2009-2012年和2013-2017年两个阶段)。

湄公河次区域各合作机制对越南具有重大意义,同时符合于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方向。今日的越南更有能力和条件为湄公合作做出更多贡献,进而为国家发展乃至地区和平、合作与发展贡献力量。(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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