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4月8日晚,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以助力FLC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郑文决“操纵证券市场”为由对香陈乔蓉和阮琼英发出起诉书和拘捕令。
香陈乔蓉系FLC集团股份公司常务副董事长、BOS证券股份公司董事长;阮琼英系BOS证券股份公司总经理。
关于此案,调查警察机关也对郑氏明花(FLC局机关会计部干部)和郑氏翠娥(BOS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发出起诉书和拘捕令,以“操纵证券市场”为由开展进一步的调查。郑氏翠娥和郑氏翠娥均为郑文决的亲妹妹。
此前,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以“操纵证券市场"、"故意隐瞒证券活动信息"为由对FLC 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郑文决进行拘捕。
调查机关认为,郑文决的行为足以构成《刑法》第211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2022年3月29日,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决定暂时拘留郑文决并进行调查;同时,对21个相关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搜查。
此前,FLC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郑文决于2022年1月10日抛售7480万股FLC股票,但未按规定在进行交易前报告或发布通告。 FLC集团董事长兜售大宗股票造成股市震动。
1月18日,国家证券委员会对郑文决处以15亿越盾的行政罚款,同时暂停其证券交易活动5个月。
这已不是郑文决第一次非法出售股票。 2017年,他曾在未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兜售5700万股。当时,国家证券委员会对郑文决处以6500万越盾的行政处罚。(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