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imbank副行长诈骗侵占他人财产案一审开庭

11月22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在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发生的诈骗侵占他人财产一案。
Eximbank副行长诈骗侵占他人财产案一审开庭 ảnh 1警察对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进行搜查。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11月22日,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在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银行(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发生的诈骗侵占他人财产一案。

根据公诉书,从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间,黎阮兴(1971年出生, 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原副行长)伪造账户持有人的签名来设立一个名为阮氏红黎的虚假账户。其后黎阮兴编制了朱氏平授权阮氏红黎和阮登峰的虚假授权委托书,意在在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提取朱氏平、冯氏品和黎氏明贵等人的一共13个储蓄账户中的资金。

与此同时,黎阮兴还让高兰芳、阮氏诗、胡玉水、阮氏玉贞、陈阮春兰和梁国英等人违规办理授权、立字据和让客户取钱的手续。此举为黎阮兴侵占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2640亿越盾(约合1132万美元)创造了条件。

在本案中,被告人胡玉水须对2390多亿越盾负有责任;被告人阮氏玉贞须对153亿越盾负有责任;阮氏诗和陈阮春兰对89亿越盾负有责任;高兰芳对53亿越盾负有责任;梁国英对30亿越盾负有责任。

事发之后,通过多次协商,Eximbank胡志明市分行已向客户朱氏平预付其原始存款的所有2450亿越盾(约合1050万美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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