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民众不得携带塑料袋或一次性塑料制品前往姑苏岛

广宁省古苏岛县经一年试点实施民众和游客不携带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有环境污染风险的材料上岛的建议后,从2023年9月15日起,该县将以上建议确定为强制要求。

经过一年的实施,“姑苏岛无塑料垃圾”项目取得了诸多积极的成就,得到了民众和游客的支持和好评。岛上的垃圾量明显减少,更重要的是,生存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大大改善,许多海洋生物如海鸥、海豚、海龟等向这片海域迁徙。值得一提的是,人们对环保材料的使用习惯、行为和使用方式也逐渐形成。
凭借所取得的成果,从2023年9月15日起,姑苏县人民委员会要求上岛的民众不得携带塑料袋或一次性塑料物品。

姑苏大岛以辽阔及清澈的大海和碧蓝的天空成为在姑苏群岛中最吸引人的岛屿,被誉为祖国东北海域的一块“碧玉”。姑苏将该岛县的发展与下龙湾、云屯经济区、芒街市、北部湾沿海经济带等区域的发展连在一起。这也是广宁省将姑苏岛建设成祖国东北部闪闪发光的“玉岛”的决心。(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