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会常委会第46次会议:修改《人口法令》,取消“一孩或二孩”生育规定
6月3日下午,在第46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已于2008年修改补充的2003年〈人口法令〉(第06/2003/PL-UBTVQH11号法令)第10条的法令》。
6月3日下午,在第46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已于2008年修改补充的2003年〈人口法令〉(第06/2003/PL-UBTVQH11号法令)第10条的法令》。
6月3日上午,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国会常委会第46次会议上强调,此次对《人民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目的是为了服务精简机构体制工作,因此必须明确界定地区人民法院的权限。
国会常委会将于6月3日至6月6日和6月9日至10日6天内召开。国会主席陈青敏将致开幕词,同各位国会副主席轮流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