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20年越南大象保护总体提案”调整方案获批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于3月31日签发了第413号决定,批准《2013-2020年越南大象保护总体提案》的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补充河静省大象紧急保护项目、广南省大象紧急保护项目作为提案的子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至2025年。

乂安、河静、得乐、同奈和广南等省人民委员会继续落实政府总理在第413号和第763号决定中所交付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对提案在当地的实施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定期检查监督并敦促提案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各种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并瞄准目标。

此前,2013年5月21日,政府总理批准了《2013-2020年越南大象总体保护提案》,旨在保护并推动乂安、得乐和同奈等越南三省现有野生和家养大象种群的可持续发展;恢复和保护大象栖息地内珍稀濒危动植物遗传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加强执法合作,遏制象牙和大象衍生品的非法贸易和运输,为保护地区和世界大象种群作出贡献。(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