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提交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被期望为越南高等教育发展建设一个良好、开放和有利的政策系统和法律服务走廊,为加快越南高等教育标准化、现代化和国际一体化进程做出贡献。
越南教育与培训部高等教育司司长阮氏金奉表示,2012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是调整高等教育的首部法律,其对越南教育发展过程,尤其是在国际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施该部法律过程中,面临高等教育的管理、组织和运营的实践要求,该部法律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并成为越南高等教育进行基本及全面改革的“瓶颈”。
阮氏金奉分享道,在《高等教育法》(2012年)的73条中,《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已调整和修改31条,重点为扩大高等教育范围和提高自治权、高等教育管理改革、高等教育培训管理改革、在高等教育自治的背景下国家管理改革4大支柱政策。其中,高等教育自治权是促使越南高等教育达到国际标准并融入国际一体化进程的首要因素,其为各教育机构提升内部力量和创造力提供最佳条件。
河内法律大学副校长武氏兰英对《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作出评价时认为,该草案已充分发挥了现行法律法规的优势,同时基本克服其缺陷,为越南高等教育解决主要的“瓶颈”并为其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越南原教育与培训部阮明显表示,《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修改和补充内容已涵盖了尤其是各所大学十分关注的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问题。
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黄文强认为,《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最大的成功是根本性地改革高等教育的国家管理和大学治理问题,其将为各所大学打破由现行教育法造成的瓶颈局面。(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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