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中央内政与司法部门2月15日下午在河内联合举行会议,就中央各司法和内政机构2016年的协调配合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国家主席、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陈大光主持会议。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中央内政部部长潘廷镯,司法部部长黎成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等领导出席会议。
过去一年,中央各司法和内政机构密切联系并在严格遵循党的主张和越南《宪法》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多项法律和法令的起草工作,努力促进越南所签署的各国际条约在法律和法令体系的进一步细化。各级司法机构同各级内政机构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确保各案件依法处理,从而保障政治安全和治安秩序。
作为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的成员之一的中央司法机构与中央内政部不断加强配合力度,为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重要的反腐反贪政策建言献策。中央各司法和内政机构配合为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成功指导各腐败大案的处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2016年,中央司法机构为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司法改革计划(2016-2021)建言献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司法部共同为公安部各防范打击犯罪项目和战略的制定做出贡献。
2017年,中央各司法和内政机构的重点任务为继续在法律建设、刑事案件查处等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为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中央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当好参谋助手等。
陈大光主席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高度评价中央各司法和内政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为党和政府关于司法和内政工作的诸多重要主张政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与此同时配合为解决公民的提起的诉讼,处理各冤案错案,反腐反贪,防范打击毒品犯罪、人口拐卖犯罪等做出重要贡献,从而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平稳定的环境等。
陈大光主席要求中央各司法和内政机构进一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为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做出贡献。2017年,中央各司法和内政机构要继续为《刑事法》修正案建言献策,同时指导各地方加强互动做好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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