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第十九号公报

11月15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第十九号公报 ảnh 1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15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民愿委员会主任阮青海阐述关于处理选民们递交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建议监察结果报告。

从8时25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2时至2时30分,国会代表对工商部部长陈俊英进行质问;共有39名国会代表向陈俊英进行质问。

陈俊英就下面的内容回答质问:

——对亏损或效率低的项目和工厂的总体评价及解决方案,各有关组织和个人需要负起的责任;

——改善零售系统以有效适应并融入世界;市场管控,防控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商品和来历不明的商品流入市场;健全市场管理组织机构;

——热电厂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水电站、水利等建设工程规划、质量检查和评价工作,确保今后泄洪工作;

——与中国和地区各国的贸易政策,减少进超措施;

——推动越南制造业和辅助工业发展措施;

在质问时,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阮春强参加解答相关问题。

陈俊英回答质问之后,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发表讲话,要求陈俊英集中采取措施以解决和克服不足之处。

从下午2时30分至5时,国会代表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陈红河进行质问;共有46名代表向陈红河进行质问。

陈红河就下面的内容回答质问:

——关于工业基地、服务、手工艺村、居民区等的废物处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农村地区污染处理及自然资源部的责任;

——监督、控制污水排放工作的措施和克服台塑河静钢铁厂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中部四省环境污染事故后果的处理措施;

——自然资源、矿产管理和开采工作;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地方政府在矿产开采泛滥无序等现象的责任及其克服措施;

——对环保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及制定环境影响因素评价技术标准;

——克服南中部和西原地区干旱及九龙江三角洲地区海水入侵情况等措施。

11月16日,国会继续对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教育培训部、内务部等部长及有关部委行业领导进行质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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