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第二十六号公报

11月24日,国会继续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发表第二十六号公报 ảnh 1国会主席阮生雄担任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一职(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24日,国会继续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上午,在国会主席阮生雄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副主席丛氏放发表国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关于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16~202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日期;国家选举委员会成立和推荐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一职预备人选的程文。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16~202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日期和成立国家选举委员会。

国会决定把2016年5月22日定为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和2016-202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日期和国家选举委员会包括21名成员。国家选举委员会包括主席和四名副主席及16名委员。

其后,国会代表分团讨论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推荐名单。

此外,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引导下,国会议表决通过《国会会议规章》(修正案)决议和《民事法》(修正案)。

下午,在国会主席阮生雄的引导下,国会已听取:

——国会副主席丛氏放作关于国会代表分团讨论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推荐名单取得结果的报告。其后,国会表决通过主席名单,并向国会提交名单以选出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

——国会主席阮生雄作关于计票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的呈文。其后,国会表决通过计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呈文。

——计票委员会主任黄文子介绍投票规则。其后,国会投票选出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

——计票委员会主任黄文子作关于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计票结果报告单。

——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作关于建议国会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名单。

——国会副主席丛氏放作国会常委会所作关于国会秘书长人事推荐的呈文。

其后,国会代表分团就建议国会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名单,国会秘书长人事推荐等展开讨论。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国会在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上午,国会表决通过《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副主席和委员名单;选出国会秘书长。下午,国会表决通过《刑事法》(修正案)、《暂时拘押拘留法案》、《航海法》(修正案)、《费用与收费法》和《征求人民意见法》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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