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4月6日签署了第285/QĐ-TTg号决定,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实施计划。
该计划的目标是有效落实《越老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帮助诉讼机构解决涉外民事案件,提高两国民事司法协助成效,为促进两国民事和贸易关系作出贡献。
该决定要求有关部委按照职责权限积极主动落实协议,确保遵守现行法律,保持越南主管部门之间以及越老两国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根据该决定,2024年第二季度,越南司法部主持,外交部配合,指定并通知负责人落实协议,同时与最高人民法院配合做好协定内容宣传工作。每隔三年对协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
政府总理指定司法部为牵头单位,协调有关各委组织实施本计划,在有需求情况下向政府总理报告。(完)
该计划的目标是有效落实《越老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帮助诉讼机构解决涉外民事案件,提高两国民事司法协助成效,为促进两国民事和贸易关系作出贡献。
该决定要求有关部委按照职责权限积极主动落实协议,确保遵守现行法律,保持越南主管部门之间以及越老两国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根据该决定,2024年第二季度,越南司法部主持,外交部配合,指定并通知负责人落实协议,同时与最高人民法院配合做好协定内容宣传工作。每隔三年对协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
政府总理指定司法部为牵头单位,协调有关各委组织实施本计划,在有需求情况下向政府总理报告。(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