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批准关于建立东盟中国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越南政府于2020年2月28日颁发了第19 / NQ-CP号决议,批准了东盟成员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东盟–中国中心的谅解备忘录(MoU) 。
越南政府批准关于建立东盟中国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ảnh 1附图。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于2020年2月28日颁发了第19 / NQ-CP号决议,批准了东盟成员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东盟–中国中心的谅解备忘录(MoU) 。

具体是,越南政府批准了东盟-中国外交部长会议期间于2017年8月6日在菲律宾签署的东盟成员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东盟–中国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越南政府责成外交部按照规定履行外交程序,并与有关部委和机构密切合作,以落实该谅解备忘录。(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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