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得乐省——日前,越南西原地区常务指导委员会与得乐省人民委员会举行了工作会议,旨在对2011-2015年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落实结果进行评估。
得乐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委员会代表称,经过5年落实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全省筹集了36.486万亿越盾(约合18亿美元)用于建设新农村。其中,新农村建设计划的直接投资资金为5004亿越盾(约合2.5亿美元),包括来自中央财政的2509亿越盾和地方财政的2495亿越盾。
与此同时,本省各户家庭五年来捐出了7920多亿越盾(约合3900万美元)来升级改造农村交通路网、水利系统,并捐出了47.5万平方米土地和10.2万工作日等。在中央的关注、投资和地方的努力下,至今,全省共有19个乡达到新农村标准,43个乡达到13至18个新农村指标,34个乡达到10至12个新农村指标,62个乡达到5至9个指标,6个乡达到3至4个指标。本省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必要基础设施日益得以升级改造,省内民族同胞生活逐步改善,基层政治系统继续得以巩固,安全秩序得以维持。
然而,得乐省还有44个贫困和特别贫困乡。这些乡数有许多少数民族同胞居住并位于偏远地区,面积大、人少,必要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网仍未发展,少数民族同胞生活还面对许多困难,导致调集人民力量受限制。得乐省力争实现至2020年将本省44个贫困乡建设成为达到10个新农村指标以上的。
得乐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伊德汉•诶努欧叻提议:除了地方政府、团体、人民的努力之外,中央政府应关注及时投资并进行研究和调整符合高山地区、特别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生活地区的标准,以协助地方推进落实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