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于12月22日在国会主席阮氏金银的主持下高票通过修改和补充与《规划法》存在矛盾的四部法令若干条款的法案。
据《规划法》有关法律修改补充法案的审查报告,经济委员会大多数意见认为应修改《国防工业法令》、《市场管理法令》和《革命有功者法令》有关规划问题的若干条款,即上述四部法令不应该设有专门的规划内容,而必须接受《规划法》调整。
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法律委员会赞成经济委员会所提出的意见,认为有关修改和补充四部法令有关规划条款的修改补充法案已具备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条件。
在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四部法令有关规划条款的修改补充法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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